
本报讯 从今天起,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武汉本地户籍家庭,将不能再新购住房;已经拥有了1套及以上住房的外地户籍家庭,也不能再购住房;在武汉没有住房的外地人,如果要购买住房,必须提供在汉1年(含)以上的纳税证明或社保证明。 昨日,“国八条”武汉落地政策公布,在具体措施方面、在部分条款上比“国八条”还严厉。
“限购”条款看齐“国八条”
此次出台的汉版“限购细则”中,与“国八条”基本一致,即本市户籍家庭如果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符合纳税和社保等条件的外地户籍家庭如果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将不得再新购买住房。而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符合条件的无房外地户籍家庭,限购1套。
武汉市房管局表示,限购政策执行的时间为2月23日,即从今日起,市民买房将通过一项“资格审查”(家庭成员及住房信息),以判断是否具备买房资格。
另外,今日零时以前通过网签的,不在核查之列。
“房价控制”进入流程
按照“国八条”的要求,各地要制定房价的控制目标,并要在一季度公布。昨天出台的汉版“限购细则”中明确表示,将根据“武汉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提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
据介绍,武汉市相关部门已经开始着手准备,报武汉市政府同意后将向市民公布。
业内人士认为,从技术角度上,该目标如果直接采用房价具体数字的方式,实际操作难度较大,“由于很难用一个绝对的数字限定房价,因此今年更有可能采用房价变化的比例目标,如今年房价回落百分之多少来控制。”
11.17万套保障房“史无前例”
昨日,房管局相关人士还透露,今年,武汉将完成11.17万套(万户)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任务,其中,新增廉租住房租金补贴4000户、新建廉租住房5500套、经济适用住房1.5万套、筹集公共租赁住房3万套、建设限价商品住房2万套、完成各类棚户区改造3.72万户。
“11.17万套的保障房已是史无前例,相比去年已经翻了一番。”该人士指出,在稳定市场预期,促进商品住房价格保持合理水平,这些都将起到积极效果。
新购房流程
1、资料核验
购房人在购买住房时,应如实向开发商或中介机构提供购房人及家庭成员信息,配合上报房管部门进行购房资格审查。
2、资格核查
开发商在卖房过程中,应在《武汉市商品房网上签约和合同备案系统》(以下简称“合同备案系统”)中对购房人进行购房资格核查。未进行购房资格核查的,不能进行网上签约。
资格审查包括购房人及家庭成员信息(姓名、身份证件种类、身份证件号码、与购房人关系、是否本市户籍),合同备案系统将信息传送至市房产信息中心,市房产信息中心会在48小时内将查询结果反馈到合同备案系统。
查询结果反馈前,合同备案系统将购房人所选购住房予以锁定。企业在查询结果反馈前可撤销购房人的查询申请,撤销后该套房屋解除锁定。
3、网上签约
符合购房条件的购房者可以进行正式网上签约,打印并签署纸质合同,同时还将随合同一并打印《承诺书》(承诺“不骗购”)及《结果通知单》,网上签约成功后购房双方不得自行撤销合同。
《承诺书》由购房人签字确认,对提供的本人及家庭成员信息及付款方式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资料,购房人愿意承担导致不能合同备案及房产登记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
4、合同备案
企业应在网上签约后三个工作日内,持合同备案上报清册、全套纸质合同、《结果通知单》、《承诺书》(原件)及购房人及家庭成员户口簿、身份证明材料、结婚证、婚姻状况证明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到项目管辖的房产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合同备案手续。
房产管理部门在办理商品房合同备案时应认真核实购房人及家庭成员信息是否准确无误。符合规定的,予以办理合同备案手续。同时留存一份纸质合同、《结果通知单》和《承诺书》。不符合规定的,应退回全套收件资料,并向企业出具《不予合同备案通知书》(见附件5)。
5、产权登记
房产登记管理部门在购房者申请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时,除应当查验《房屋登记办法》规定的材料外,还应收取《结果通知单》和《承诺书》。
房产登记管理部门需要认真复核购房人及家庭成员信息和住房情况,符合购房条件的,予以登记办证;不符合购房条件的,不予登记。
责编:Z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