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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一天查扣633辆电动车(一)

2011-04-21 01:42:02 来源:长江商报

被查的电动车车主按住交警的罚单请求“放他一马”。本报记者 赵端 摄

本报讯 本报讯(记者 周琦 通讯员 黄进明 王威 张明 刘志辉)昨日,武汉市交管部门开展今年来最大规模的集中整治电动自行车行动,重点对电动自行车违法载人、闯红灯、走机动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截至下午5时,全市共纠正电动车违法行为20759余起,处罚8452起,扣车633辆。

当天的行动中,除一线执勤警力外,武汉市公安交管局机关各处室及各交通大队所有二线警力(窗口、事故办案出警和特殊工作除外),全部上路参与整治行动。按照每组3—4人,在全市各主要路口、路段对电动自行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劝阻、教育和处罚。

6个小时的集中整治中,武昌交警共纠正和处罚各类电动车违法320起,其中暂扣涉嫌非法营运及拒绝接受当场处罚的电动车36辆。

武昌交通大队大队长冯崇湖介绍,此次掀起的电动车严管是为电动车上牌、电动车依法依规行驶做好前期工作,再次重申电动车违法载人、载货的;电动车不按交通信号指示通行的;电动车在机动车道行驶的,将依法被处以20元罚款,涉嫌非法营运及拒绝当场缴纳罚款的,依据道交法第89条规定,将暂扣车辆。

武汉市交管局王升才副局长介绍,电动自行车闯红灯、违法载人、与车辆和行人争抢道路等违法行为,严重影响了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和安全。交管部门在加强日常管理的同时,还将进一步加大集中整治力度,确保整治工作不留死角、不留空隙。

目击

上午9时10分,武昌大队第2整治组来到解放路彭刘杨路口,一辆中年男子驾驶电动车载人逆行在彭刘杨路口行驶,交警随即将其拦下。

民警告知中年男子驾驶的是非机动车,所以不得载人同时要在非机动车道行驶,依据道交法关于非机动车的管理规定,应处罚20元。

中年男子平静地接受了民警的处罚,但接到处罚票据后将其撕得粉碎,一把丢在地上,就在这时车后的女乘客却突然“发飙”:“凭么事罚我老公啊!”边说边从民警手中抢过20元罚款。

面对这一突发行为,执法民警冷静地告知该女子王某,其行为可依法处以7—20天的行政拘留。围观群众纷纷劝王某交还罚款,给自己个台阶下,可是王某仍然不依不饶。

看到这种情况,这名女子的丈夫离开了现场。10时30分,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僵持,赶到现场的派出所民警准备将这名女子带回派出所,王某这才慌了,主动向民警认错,并归还了刚才抢走的20元。

民警念其是一时冲动,未造成大的社会影响和危害,将其教育放行。

老公被罚老婆抢夺罚款险被拘留

“送老婆上班”电摩扯谎吓坏女乘客

昨日上午9时,在武昌大东门转盘处,一穿着白色夹克衫的中年男子骑着电动车,带着一名年轻女子从机动车道上“冲”了出来,显得异常“灵活”。武昌交警熊志军和几名协管员立即上前,示意其靠边停车。

可该男子不但不听反而加速,嘴里还在说:“你们莫拦我啊,我送老婆上班,要迟到了!”

离路口不远的几名民警见此情况,立即形成“合围”之势,“白衣男”只得停车,但嘴里还在狡辩:“我送老婆上班,你们拦我搞么事。”

此时,车刚一停稳,车后的女子便迫不及待地跳了下来,“谁是你老婆啊!流氓!”

“白衣男”见谎言不攻自破,又立即改口称,她是自己的街坊,“我刚才是和她开玩笑的!”

面对“白衣男”的百般狡辩,交警请该年轻女子与“白衣男”当面“对质”,“真的不认识他,5块钱,到武昌火车站!”

交警以涉嫌非法营运、违法载人走机动车道、无相关合法车辆证明将其车辆暂扣。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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