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写
老爹爹:大家都这么开,我也学坏了
“只当是花钱买个教训吧。”上午9时30分,马爹爹骑着电动自行车在机动车道上行驶,被交警拦下后,马爹爹非常配合,交了20元罚款。
“买电动车就是为了方便。”打着领带,车上带着水杯,马爹爹说自己买电动车就是图个出门方便,但是他了解到《武汉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后,认为15公里的限速实在太低,应该提高到20至25公里,这样才能便捷。而且现在很多地方没有非机动车道,电动车行驶也不方便。
马爹爹承认,现在电动车太多,而且很多电动车手都不遵守交通秩序,他认为确实应该对电动车进行规范管理。
“其实我以前都很遵守交通规则的。”马爹爹说:“看见大家都这么开,我也学坏了。”
专访
交管局副局长解读电动自行车“新规”
本报讯(记者 周琦 通讯员 黄进明 王威)4月16日,《武汉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布后,引起了广大市民的热议。带着市民关心的问题,记者昨日采访了武汉市交管局副局长许锦华。
加强管理电动车势在必行
记者:为何要出台《武汉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暂行办法》?
许锦华:2002年,我市对中心城区实行摩托车暂停上牌措施以来,电动自行车逐渐取代摩托车且成为市民短途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
无牌证电动自行车引发的道路交通安全、治安管理和城市形象等问题,已引起各级领导的高度关注和广大群众的强烈反响,社会各界一致呼吁相关部门早日出台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从源头上规范电动自行车的生产、销售及通行管理。
因此,不论是从道路交通安全的角度,社会治安的角度,还是从城市文明形象塑造的角度看,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的规范管理势在必行。
五个标准分辨电动自行车
记者:电动自行车怎么界定?
许锦华:电动自行车是指以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两个车轮,能实现人力骑行、电动或电助动功能的特种自行车。
电动自行车的安全性能标准在强制性国家标准GB17761—1999《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中有明确规定。主要的技术标准有以下几点:
1、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0公里/小时;
2、具备可由人力脚踏驱动的装置;
3、整车质量(重量)不大于40kg;
4、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不大于240W;
5、蓄电池的标称电压应不大于48伏。
三大危害存在安全隐患
记者:超标电动自行车对交通安全有哪些危害?
许锦华:尽管电动自行车有着上述诸多优点,但超标电动自行车却存在诸多安全隐患。
1、超标电动自行车的外观虽与摩托车相近,但由于电动自行车本身的技术特点决定了其制动性能与摩托车相差甚远,车速提高后,由于前制动力增加,有侧滑和前翻的危险。特别是部分电动自行车生产厂家为满足少数车主对车速、载重的要求,违规对电动自行车进行改装,其设计时速、整备质量均超过国家标准。导致电动自行车引发的交通事故,尤其是重大交通事故的概率远远大于普通非机动车和机动车。
2、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没有经过系统的交通法规和驾驶技能培训,缺乏相应的安全知识与操作技能。部分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安全意识淡薄,在道路上我行我素“信马由缰”,在道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逆行、随意变更车道、违法调头、闯红灯、违法载人、载物、与车辆和行人争抢道路等违规现象,不但严重扰乱正常的交通秩序,而且引发了许多交通事故。据统计,2010年,武汉市共发生涉及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667起,死亡28人,受伤755人,直接经济损失395782元。
3、目前武汉市电动自行车无号牌,电动自行车被盗案件时有发生。同时,电动自行车还以其速度相对较快、行驶噪音小不易被察觉等特点,成为某些不法分子实施飞车抢夺犯罪行为的工具,也给社会治安造成了威胁。今年以来,武汉市共发生电动自行车被盗案3000多起,利用电动自行车实施飞车抢夺案17起,其中有一部分飞车抢夺案就是犯罪嫌疑人利用电动自行车无牌照的特点,将其作为作案工具,以逃避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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