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日发生的航空器受“诈弹”威胁的事件,专家认为,国内对于“诈弹”行为人的处罚仍偏轻,其中存在立法、执法的缺失,专家呼吁,国家应考虑增加“以威胁信息危害航空器安全罪”。
1 目前“飞机诈弹”案件有何共性?
称飞机有“炸弹”多20多岁男士
近三年,朝阳法院两个刑事法庭共审理11起有关首都机场及飞行器被虚假恐怖信息威胁的案件,而被告人均想通过谎称飞机有炸弹发泄个人私愤。
朝阳法院刑一庭副庭长吴小军介绍,这11起案件中有6起由该庭办理,其中2010年4起,2011年1起,2012年1起,可见此类案件并不多见,但是“非法散布恐怖消息”的后果却是严重的。不仅造成了社会公众恐慌心理,且浪费了大量警力去排查危险。
吴小军介绍,这些案件被告人以男士居多,年龄在二三十岁,甚至有在校学生。“跟年龄结构有关系,他们往往年轻气盛,处事不冷静。”吴小军说,他曾办理的一起案件是被告人不希望恋人登机离开,于是报警称恋人乘坐的飞机上有炸弹;还有案件的被告人则认为工资待遇低对用工单位不满意,于是想到谎称飞行器上或航站楼有炸弹。
吴小军说,这些人一方面法律意识淡薄,对后果没有充分认识,而另一方面他们能够预见“称飞机上有炸弹比其他地方有炸弹影响力大”,在泄愤时才多选择编造虚假恐怖信息威胁航空安全。
“好多人是临时起意。”吴小军说,而这些人造成的后果往往是自己被判了5年以下刑期,且大量浪费航空公司、警方排查的物力、人力、财力。
2 接威胁信息如何启动应对?
飞前遇“诈弹”手查每个角落
如果威胁涉及某个航班,机场和航空公司要同时启动预案,国航相关负责人介绍,类似事件的应急预案启动后,航空公司的AOC(运行指挥中心)是最忙碌的,所有相关部门,包括机务、维修、安全、货运、应急等部门的负责人都要到场,马上召开会议确定处置方案。“遇到大事件,到场的大概有二三十个部门的负责人。”运控中心由总运行官负责协调,各部门综合上报信息。
航班收到恐怖威胁的处置流程涉及多方面的协调,主要由航空公司和机场两个大应急机制配合处置。昨天,记者采访到一位经验丰富的机长,他说,在飞行中遇到“诈弹”事件,机长就像一个信息收集的终端,需要快速对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判断,最后做出降落的决定。
这名机长告诉记者,如果是机场收到威胁信息,主要是紧急提升安检等级,加强重点部位巡查,协调航空公司,对本场已开放的航班进行重复安全检查。“如果有航班已经上客,也会临时下机接受安检。”
民航业内专家周灵基介绍,如果飞机起飞前收到威胁信息,主要由机场的地面管理部门和航空公司共同应对。大致是通知机场接收下机旅客,货运到位接收行李,安全检查以及机务人员到场准备登机排查。“行李靠机器排查,飞机上靠人工地毯式的排查,每一个角落都要用手摸到。”
3 遇威胁信息是备降还是返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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