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吧经营者在门口明显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标志,并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
父母、其他监护人、其他成年人携带未成年人乘车,应安排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乘坐在乘用车的后排座位。未满4周岁儿童乘坐家庭乘用车,应当配备并正确使用儿童安全座椅。
父母、其他监护人应看护好未成年人,避免让学龄前儿童独处在家中或家庭乘用车内。
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有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流浪、沉迷网络和电子游戏”的义务。
秋季开学伊始,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昨天举行《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正案(草案)》解读会,根据这一新草案的规定,酒吧应设未成年人禁入标志,未满12周岁未成年人乘车应坐后排,父母有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流浪、沉迷网络和电子游戏”的义务。
需设未成年人禁入标志
沪上出现的招揽未成年人进入酒吧充场吸引顾客等现象引发社会关注,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未成年人出入酒吧等娱乐场所引出的问题,如“李某某案件”也引起广泛关注,将酒吧纳入未成年人保护监管范围的呼声日益高涨。
为此,新的修正案草案将上海的酒吧列入未成年人不得进入的场所,并且明确“酒吧经营者在门口明显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标志,并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
未满4周岁配儿童座椅
近年来,未成年人乘车安全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热点。研究表明,大多数副驾驶座位的安全带专为成年人设计,不适合儿童使用;而且,如果副驾驶座位装配有安全气囊,由于儿童肌肉骨骼较成年人脆弱得多,一旦气囊张开,强大冲击力可能造成儿童胸部骨折、窒息或颈椎骨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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