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 > 大学生冒充警察抓嫖 “没收嫖资”28万 思路决定出路(二)

大学生冒充警察抓嫖 “没收嫖资”28万 思路决定出路(二)

2014-09-03 12:14:03 来源:长江商报网

庭审时,房某表示,作案是和同学刘某策划并实施的。

但刘某全盘推翻此前的供词,称“案发时我在家睡觉,房某他们给我打电话,我不明白怎么回事”,为哥们义气,在电话里冒充成“刘队长”。

庭审最后,因听说如果没有如实供述罪行,将面临从重处罚,刘某又表示认罪,“我还是个学生,对法律不懂,我承认我犯了招摇撞骗罪”。 该案未作宣判。

“她们做三陪,最怕的是警察”

1992年出生的房某,上大三时,为追求演艺梦决定休学一年,来到北京进入一家演艺公司,结果却成了“招摇撞骗案”的被告人。

开价5000元约“女模”

房某说,在北京生活和工作中,接触了一些平面模特和车模,她们除了正规活动外,还经常陪吃、陪喝、陪睡等,“都很有钱”。

2013年10月,房某与同学刘某通电话时,谈论起如何利用模特的“资源”挣钱。

房某说,刘某告诉他,这些女的最怕警察,可以利用她们的弱点,冒充警察要钱。

一个月后,迟迟找不到工作的付某,在网上寻租时,结识了出租床位的房某。聊天中,付某得知了房某和刘某的“挣钱计划”,决定参与进来。

2013年12月,房某和付某制作了假的警察证件,还网购了一副手铐,并通过网络搜索,获取模特的信息,然后冒充客户,开价5000元至8000元,联系“陪女郎”。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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