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 > 大学生冒充警察抓嫖 “没收嫖资”28万 思路决定出路(一)

大学生冒充警察抓嫖 “没收嫖资”28万 思路决定出路(一)

2014-09-03 12:14:03 来源:长江商报网

这年头,不怕学生耍流氓,就怕流氓有文化。知识都去哪了?

房某被指控招摇撞骗罪在朝阳法院受审,与他一起受审的,是房某的大学同学刘某和房某的老乡付某。

公诉人指控,2013年12月30日20时许至31日3时许,房某等三人在朝阳区某酒店一个房间内,冒充朝阳公安分局民警,以“抓嫖罚款”的方式,分别骗取20岁的女子小吴和23岁的女子小迟19万元、9万元。

公诉人认为,3被告人的行为构成招摇撞骗罪,建议法庭在4年至5年量刑。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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