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名受害者未报案
房某说,2013年12月27日,他们找到一个女模,问她“愿不愿意来陪”,女孩立刻就听懂了。当晚10时许,女孩来到约定的某饭店。他假借和女孩聊天,突然亮出警官证,说“你知不知道卖淫是违法的”。然后,用手铐把女孩铐了起来,并让“付警官”给女孩“做笔录”。女孩哭着说没钱交罚款,并要求他们放过自己。他们翻了女孩包搜出几百元后,就把她放了。
第一次“挣钱”失手了。
第二天,房某等人又上网约来了两名模特。同样的亮警官证、做“笔录”,其中一个模特把3万元“罚款”,打到了刘某的卡上。
也许这些女孩知道自己干的事并不光彩,均没报警。
受害者不报案,房某等人越发“猖狂”。最终,他们从本案的受害者小吴和小迟身上,骗到了19万元、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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