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证据矛盾无法排除,杨某某无法自圆其说酿造酿造冤案
综合所有的证据和本案案情,本案应当是一个假案。由于缺少关键的阴道内存在精液的直接证据,鉴定结论和杨某某的说法直接矛盾,所以至少检察机关指控的李某某等五人构成强奸罪系轮奸是不能成立的。且案件当中,杨某某在公安机关所作的供述中对于事实的描述暴露出来大量的矛盾点,与客观事实和他人的证言均存在重大冲突的情况下,辩护人认为其陈述已经丧失了作为客观描述事实的证据的基本要求。辩护人不得不认为,其蒙骗了公安机关、检查机关,使一件冤假错案走到了今天的庭审过程当中。
面对这充满假话,和进行犯罪活动的人---张某某、杨某某以及酒吧若干人等涉嫌敲诈勒
索。我们坚持对本案被告人李某某做无罪辩护。
四、关于本案的其他想法
尊敬的合议庭成员,妇女性权利确实需要保护,但是这种保护不应当建立在非法目
的未达成以及牺牲男性利益作为条件。在如今的社会,此类案件屡见不鲜,近期从乐清准新郎强奸案到北京朝阳法院依法审判的赵红河强奸案,无一不是从事特殊职业或者无业游民一般的受害人,利用种种手段,通过设局的方式,敲诈未成使无辜的被告人身陷牢狱之灾。辩护人认为倘若本案在证据环节如此薄弱的情况下,被告人被认定为强奸罪,就等于赋予了所有妇女不论目的、不计后果的来决定男性是否构成强奸的权利。这种现象不仅破坏了男女之间的权利平衡,也极容易造成恶劣的社会连锁反应。
最后,本案的所谓的被害人及证人敲诈勒索和报假案,极度浪费了司法资源,并已
经触犯刑法的相关规定。请合议庭再次慎重考虑这一事实!
李某某辩护人:王冉
北京冉民律师事务所
2013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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